对厦门市湖里区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省级实地督导评估的公告
来源:教育厅督导处
时间:2023-04-10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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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对厦门市湖里区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省级督导评估的通知》(闽政教督办〔2022〕54号)及《补充通知》的要求,在县级自评、市级复核、省级督导调研和督前项目初审的基础上,我办拟于2023年4月10日至14日组织专家组对厦门市湖里区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省级实地督导评估。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4月10日至14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办反映。
监督电话:福建省教育厅教育督导处 0591-87091511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 010-66097361
电子邮箱:jytddc@fjsjyt.cn。
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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