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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追寻领袖足迹 体悟伟大变革”2024年全省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闽委教思〔2024〕9号
来源: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时间:2024-06-26 10:39

各高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学校思政课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深化落实福建省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三年行动计划(2022年—2024年),推动构建“大思政”教育体系,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海峡出版发行集团决定于7月—8月组织开展“追寻领袖足迹体悟伟大变革”2024年全省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追寻领袖足迹体悟伟大变革

  二、活动时间

  2024年7月—8月

  三、参加对象

  全省高校大学生

  四、组织形式

  由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生研习社成员单位,全国、省级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等组团,分别牵头组织省级专题示范实践队。全省各高校可参考专题指南,结合实际,紧扣主题主线自主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五、专题指南

  聚焦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主题,以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方面发生的伟大变革为主线,以高质量发展、政治文明、文化传承、社会治理、生态文明、海丝之路等六大专题为重要脉络,循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和调研过的地方,深入重大工程、大国重器、博物馆、文化馆等具体场所,分区域、分专题开展社会实践,加强与沿线兄弟省份高校师生共同开展、交流研讨。

  (一)高质量发展专题

  由福州大学、福建理工大学、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牵头组织省级示范实践队。各高校可重点围绕实现高质量发展、发展新质生产力等为研究课题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二)政治文明专题

  由福建师范大学、闽江学院、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牵头组织省级示范实践队。各高校可重点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为研究课题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三)文化传承专题

  由厦门大学、闽南师范大学、厦门理工学院牵头组织省级示范实践队。各高校可重点围绕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为研究课题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四)社会治理专题

  由集美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牵头组织省级示范实践队。各高校可重点围绕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等为研究课题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五)生态文明专题

  由福建农林大学、龙岩学院、阳光学院牵头组织省级示范实践队。各高校可重点围绕坚持“两山”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为研究课题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六)海丝之路专题

  由华侨大学牵头组织省级示范实践队。各高校可重点聚焦中华民族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和海洋文化等为研究课题,鼓励在闽求学港澳台侨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六、成果遴选

  2024年全省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遴选展示工作将于2024年9月中旬前完成,评选“优秀组织单位”“优秀实践团队”“优秀实践个人”“优秀实践成果”等,并予以表彰激励。

  请各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将推荐申报材料于8月25日前统一报送至指定邮箱(报送方式详见附件2)。逾期视作放弃申报。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成立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宣传、学工、团委、教务、马克思主义学院等构成成员单位,明确具体实施单位,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和院系积极配合,提供必要保障。省级专题示范实践队由相关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除省委教育工委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外,各牵头高校给予经费保障。强化育人资源协同,提高活动参与度和覆盖面,增强育人实效性和针对性。

  (二)强化组织。各高校应将本次主题社会实践活动列入思政课实践教学计划,根据指导教师的工作情况予以一定的绩效认定,对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应予以相应思政课实践学分认定。加强思政课教师理论指导,邀请全国各地名师参与,吸纳专业课教师、思政课特聘教授、实践指导教师共同指导,鼓励少数民族学生、港澳台侨学生积极参与,推动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各高校要强化与“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对接联系,鼓励跨学校、跨专业、跨学段联合开展社会实践,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就近与中小学结对共建。

  (三)保障安全。各高校要加强安全教育,统筹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提前认真做好活动安全预案,做好行前安全教育,在交通工具、随队医疗、人身保险等各方面提供坚实保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各实践团队负责人要做好团队实践教学安排和管理教育工作,确保整个实践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各高校应严格根据师生身体状况进行人员选派,加强家校沟通协同。

  (四)宣传推广。各高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社会媒介以及学校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报道实践过程、分享心得体会等。把握正确导向,确保宣传报道工作高质高效、落细落实,进一步浓厚活动氛围,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各校开展暑期社会实践的情况和宣传信息稿可报送至教育厅思政处邮箱jytszc@fjsjyt.cn。

  (五)及时总结。各高校要加强总结凝练,统计基本情况,推选优秀实践成果,积极参与省级层面的遴选展示(包含但不限于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主题征文、影像作品、文创产品等),积极主动将实践活动开展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推介,共同打造新时代社会实践育人新范式。

  附件:1.暑期社会实践成果遴选方案

     2.暑期社会实践基本情况汇总表

     3.主要新闻报道情况汇总表

     4.优秀实践团队申报表

     5.优秀实践个人申报表

     6.社会实践成果信息汇总表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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