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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优秀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案例研究工作的通知
闽教办高〔2024〕6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24-05-20 15:54

各本科高校:

  为探索我省高校优秀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总结成功经验、分析典型做法,我厅委托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专家团队开展“福建高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经典案例研究”,并编写“优秀教育案例集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案例征集

  (一)征集范围。全省本科高校近20年来在优秀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践上形成的优秀典型案例,主要包括:

  1.高校专家教授个人或团队培养优秀拔尖创新人才的成功做法;

  2.高校校长、院长、系主任、教师、班主任或辅导员的育才之道;

  3.高校培养的优秀拔尖创新人才的成才故事。

  (二)撰写要求

  1.案例内容需包括推荐学校、院系专业特色、办学主要经验、人才培养成效、案例摘要、案例亮点、主要启示等;

  2.案例选择需要充分展现案例人物和事件的典型性、可读性、专业性、历史性、多学科性和时代性特点;

  3.案例题目自拟,篇幅控制在2000-5000字,撰写格式详见附件1。

  (三)征集时间。从自即日起至2024年8月8日。

  (四)征集方式。采取高校推荐、教育一线工作者自主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征集。每所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推荐案例不少于20个,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推荐案例不少于10个,其他高校推荐案例不少于5个,并将案例、案例申报表(附件2)、案例汇总表(附件3,仅高校填写)打包压缩,以“单位(或个人姓名)-福建高校优秀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案例”命名后发送至fjgxcase@126.com

  二、组建课题组

  (一)成立课题研究省级协调组。由省教育厅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厦门大学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闽南师范大学等高校分管领导为成员,宏观指导与统筹协调推进课题研究工作。

  (二)成立专项课题专家组。组建由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王洪才教授团队牵头、其他高校有关专家共同参与的课题专家组,负责研究方案的制定,人才培养案例挖掘、总结与分析,以及研究成果的汇总和报告撰写。课题专家组可根据研究需要设立子课题,并委托有关高校开展相关研究,为专家组提供研究支持。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对高校优秀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深入研究、总结成功经验、分析典型案例,是对我省高校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的一次“回头看”,为高校高质量人才培养提供参考与借鉴。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广泛发动,切实把优秀案例遴选上来。

  (二)加强组织。各高校要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教务、科研、研究生等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明确具体牵头部门和负责人,认真做好案例筛选和推荐工作。请各高校于5月20日前将学校牵头部门和负责人凯发一触即发的联系方式(附件4)发送至fjgxcase@126.com。

  (三)强化保障。厦门大学要支持“福建高校优秀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案例”课题专家团队建设,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支持该课题研究经费从我厅安排的福建高等教育研究院专项经费中列支。有关高校要适当安排经费,对案例筛选、子课题研究给予必要的支持。

  联系人:涂思言、温玲子;联系电话0592-2187672。

  附件:1.福建高校优秀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案例撰写格式

  2.福建高校优秀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案例申报表

  3.福建高校优秀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案例汇总表

  4.高校牵头部门和负责人凯发一触即发的联系方式回执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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