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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04号建议的答复
闽教办议函〔2021〕64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21-09-26 17:01

《关于大力推进乡村教育发展的建议》(第1404号)由我厅会同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您长期关心我省乡村教育,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针对目前省内乡村教育资源现状,就推动乡村教育发展提出四方面建议,很有现实意义。我厅及省直有关部门十分重视,进行认真研究。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不断加强省级统筹,改善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提高乡村教师待遇,调整优化城乡教师配置,推进乡村学校信息化建设与应用。

  一、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建设。2016年我省顺利通过国家实地督导评估,提前一年实现规划目标,成为全国第七个全面实现目标的省份。为推进义务教育实现更大范围、更高水平的均衡发展,2017年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将加快补齐义务教育“城镇挤、乡村空”短板列为主题之一,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新目标新任务,着力解决群众关注、任务紧迫的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等重点问题。

  二、改善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2020年省级及以上补助资金3.55亿元,改造校舍面积19.39万平方米,完成设备购置25054万元。强化校舍安全长效保障,重点用于支持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及其附属设施重建、改扩建、维修改造和抗震加固等,2020年安排省级以上资金5.03亿元、改造校舍面积52.2万平方米。深化管理机制改革,持续推进集团化办学、委托管理等管理改革,全省集团化办学扩大到80个,学生21.25万人,农村薄弱学校“委托管理”试点覆盖606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受益学生22.36万人,一批薄弱学校和农村校质量显著提升。

  三、保障教育领域编制需求。不断创新管理方式,通过内部挖潜,加大编制统筹力度,多渠道增加教师编制补充。2020年全省统筹盘活的事业编制资源,为教职工编制较紧缺的地区下达专项编制3900名。推进“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调整教师编制管理方式,将原来机构编制部门按校核定的事业编制统一交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通过县域内的教师编制统筹调剂,较好地缓解了乡村教师编制紧缺问题。

  四、提高乡村教师待遇。2015年底,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福建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在全省建立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乡村教师除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外,按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标准予以生活补助,具体由各地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准,补助额度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由省财政予以综合奖补。2018年7月,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出台《关于提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提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2018年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2019年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同时将补助范围扩大到镇区。提高山区教师待遇,2017年,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山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十条举措的通知》,提高包括义务教育学校在内的山区绩效工资水平和专业技术人才待遇。建立三明、龙岩、南平、宁德四市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人才专项奖励制度;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事业单位引进符合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人才,省级财政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津贴,连续发放5年。

  五、持续推进乡村学校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注重乡村学校信息化设备建设和优质数字资源共享,为推动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截至2020年底,全省中小学(含教学点)已全部接入宽带并实现带宽100m以上;有131571个班级教室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占班级总数的94.6%。建设省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并实现了和国家平台的对接。为所有中小学专任教师和初中以上学生全面开通网络学习空间。通过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将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辐射到乡村地区。

  经过各级共同努力,全省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城乡差异持续缩小,入学率、巩固率等主要指标多年保持全国前列;全省所有乡村小规模学校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全省累计确认3955所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占义务教育总校数的57%,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632所占比15.98%,革命老区县3247所占比89.10%,原中央苏区县1934所占比48.90%;全面完成学校联网攻坚行动,实现全省中小学(含教学点)宽带接入与提速双100%。

  虽然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要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城乡的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质量仍存在差距,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下一阶段,我厅将根据您提出的三个方面意见建议,采取切实措施,补齐短板,进一步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学校。

  一、推进义务教育公平公益优质均衡发展。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若干措施》,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督促指导各地巩固提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修订完善义务教育装备标准,提升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推进公办初中强校建设,鼓励条件较好的县(市、区)积极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巩固提升义务教育大班额消除成果,逐步实现班额标准化。进一步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持续提升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水平,办好必要的农村小学和教学点,打造“乡村温馨校园”,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校安项目建设。继续推进基础教育对口帮扶工作开展,推进城乡学校教育共同体建设,持续开展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创建,促进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促进新优质学校成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上好学”的需求。

  二、提升乡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继续加大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支持力度,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定向发力,促进县域城乡师资配置不断优化,吸引更多优秀教师从事乡村教育,让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有发展”。不断优化乡村学校教师编制配置,建立适应乡村教育发展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加大乡村教师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乡村教师整体素质和师德水平。在职称评聘和各级各类评选表彰工作中向乡村教师倾斜,激励优秀教师和毕业生扎根乡村教育。继续完善“县管校聘”机制,优化送培、支教、跟岗等机制,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完善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加大紧缺学科师资补充力度。

  三、提高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水平。巩固学校联网攻坚行动成果,推动各地积极保障乡村地区学校多媒体教学设备、网络设备和学生用计算机的配置和维护、更新,确保学校接入带宽、信息化硬件设备基本满足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依托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汇聚、引进、开发数字教育资源和教育信息化应用。提升数字教育资源服务供给能力,为乡村地区师生提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教与学应用服务。推广“中心校带教学点”“一校带多点、一校带多校”的教学和教研组织模式,实现“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在中小学校常态化按需应用。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福建省教育厅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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