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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中小学班级多媒体教学设备全覆盖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
闽财教指〔2024〕6号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时间:2024-05-28 16:00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4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印发了《2024年福建省中小学班级多媒体教学设备全覆盖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积极推进中小学班级多媒体教学设备全覆盖工作,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县(区)中小学班级多媒体教学设备全覆盖工程补助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1),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安排原则。省级财政按照每间1.25万元补助标准,对纳入2024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全覆盖工程”项目教室予以补助。省级根据各设区市细化的所属县(市、区)配置任务数,下达省级补助资金,请各设区市督促并指导县(市、区)财政尽快落实应承担的资金,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

  二、规范资金使用。各市、县(区)应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按照《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做好项目采购工作,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不得将专项资金用于偿还贷款、捐赠、对外投资等支出。

  三、加强绩效管理。设区市财政、教育部门应督促指导所辖县(市、区)切实做好绩效管理,参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附件2),及时将绩效目标任务分解至所辖县(市、区)及相关学校,按规定做好专项资金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于2025年1月上旬将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汇总报送省教育厅科信处。

  附件:1.中小学班级多媒体教学设备全覆盖工程专项资金安排表

  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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